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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「不採不食野菇」之原則 清明連假快樂遊

清明連假民眾從事掃墓祭祖、登山或至郊外踏青時,容易在野外發現不知名的野生菇蕈,隨手採摘回家烹煮食用或餽贈親友,然而許多野菇含有強弱不一的天然毒性,若不慎誤食可能引起食品中毒症狀。近年來常有民眾誤食菇類中毒事件,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署)提醒民眾看到路邊生長出來之野生不明菇類,應遵守「不採不食」的原則,避免因誤食中毒而影響出遊愉快的心情,甚至危害身體健康。

 

食藥署統計近年食品中毒案件,每年幾乎都有民眾因採食野外不知名菇類而引起中毒,107年有2例民眾誤食綠褶菇中毒案例,分別為6月臺中市2位民眾回家途中採集路邊野菇,回家烹煮食用後出現噁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等症狀;9月澎湖縣14口食用戶外採摘之野菇炒木耳,食用後出現頭暈、噁心、嘔吐、腹瀉等症狀。經以分子生物鑑別檢驗後,確認皆為有毒「綠褶菇」。 

 

「綠褶菇」屬中至大型菇菌,菌蓋呈半球形平展可至寬20公分,為一種有毒不可食用的菇類,其外表顏色淺不鮮豔,與可食用之白色雨傘菇及雞肉絲菇相似,常被混淆。不同點在於綠褶菇菌褶初期為白色,成熟後逐漸轉為灰綠色,誤食後1-3小時會有噁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血便及脫水等腸胃炎型中毒症狀。

 

臺灣每年幾乎都會發生民眾採食野菇引起食品中毒的案例,共同點皆為有毒菇類與一般可食性菇類的外觀相似造成誤判。食藥署已建立「綠褶菇」分子生物技術的檢測方法可克服檢體不完整的困擾並快速鑑別。由於許多有毒菇類,即使經驗豐富的專家仍不易從外觀上加以區別,因此,食藥署再次呼籲,民眾切勿食用來路不明的菇類,以免因逞一時口腹之慾,造成身體健康上無法挽回的傷害。若民眾因食用不明菇類出現生理不適的症狀時,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,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。

 

 

更新日期: 
Sun, 2019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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