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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恐怖情人怎麼辦?

文章出處:常春月刊465期

個案故事 

小敏來看診時,臉上還帶著傷,因為前天男同事送她下班,被男友看到之後,醋意大發,揍了她一頓。這不是小敏第一次被打,也不是第一次萌生想要分手的念頭,卻因為男友威脅要傷害她全家或揍死她而卻步。 

 

小敏和他剛成為男女朋友時,男友對她出入時間很介意,易起疑心,談論到工作上的同事,都會問是男生還是女生?也會偷偷查看她的手機。接下來,男友對於小敏參加朋友聚會表達不悅,小敏加班,也會不時打電話確定小敏是不是在辦公室。 

 

男友說因為很在乎她,所以才會容易嫉妒。起初,小敏覺得很貼心,可是,慢慢覺得就快要窒息了,因為這樣,身邊的朋友越來越少,找不到可以傾訴的對象。 

 

 1998年的洪曉慧情殺事件,20149月又爆發台大高材生殺死幼教實習老師女友的高學歷情殺事件,一直到最近大學學長求愛學妹不成,進而殺害辱屍的案件,轟動台灣社會。其實,不只是高學歷族群而已,在我們的生活週遭,也充斥著大大小小的感情糾紛事件,事態輕微的,可能吵吵架就過去了;鬧得嚴重的,分手、分居或是離婚,甚至情殺都有可能,萬一踩到地雷,要如何解套?

 

振興醫院身心科主治醫師袁瑋表示,與恐怖情人相處久了,容易變得沒有信心,對於自己的想法、決定,甚至感受,都會自我懷疑,當覺得害怕、想離開時,都還會自我懷疑:「是不是我想太多?我這樣想是對的嗎?」這樣自我懷疑久了,也可能造成個性上的改變,原本外向的人,可能變得不愛出門、不愛說話,並且容易產生焦慮症、憂鬱症,甚至會有厭世的想法。 

 

如果很不幸地,沒有碰到好情人,卻遇上了恐怖情人,還是想辦法及早安全的離開,根本不需要給對方機會,對於恐怖情人沒什麼好調適的。袁瑋說,對方的暴力不是一天、兩天的事,任何的個性或習慣要改變,都需要自身很大的覺醒、省思和動機去改變,而會以暴力發洩情緒的人,通常比較難有這些省察,甚至理直氣壯認為是因為你妳不夠聽話,他「只好」暴力。所以,對受威脅者最重要的是提早發現對方可能是恐怖情人,然後想辦法安全的離開。 

 

恐怖情人10大徵兆

 

1.容易暴怒、動不動就生氣,甚至摔東西、搥牆(不要覺得這樣很man)、踢門:剛開始的暴力未必是對女友或是對人,或許只是對物品或他人,或者是在公共場所老是與人交惡。暴力的行為表現上,不論是在言語上或肢體上的衝突,都有可能會發生。

 

2.貶抑的言語:一開始,會表現在言語上,對你或對前女友前男友,會用不堪的粗話或言語污辱對方,你的想法或你的家人。當你在他身邊很容易自我懷疑,自己是不是很糟糕、很不值得,嚴重打擊到個人的自信心。

 

3.嫉妒心或占有慾太強:看到你和別人相處的時候會很生氣、追蹤你的行蹤或和誰出去、限制你的生活圈,就如同小敏的男友一樣,結果身邊可以談心的好朋友越來越少了。

 

4.以愛為名做些讓你難以忍受的事:「因為太愛你了,所以,看到你跟別人講話才會生氣」、「因為太在乎你了,才會偷看你的手機」等等,請小心這樣的甜言蜜語正是他在合理化自己不對的行為。

 

5.過去有過暴力史或成長在暴力的家庭:曾經遭受家庭暴力虐待的孩童長大後,有可能會變成施虐者,也就是有暴力的傾向。

 

6.酒精或毒品濫用者:酒精、毒品進入人體內,作用到腦細胞,會干擾神智,導致人體出現暴力等異常行為。

 

7.他覺得什麼都是別人的錯或容易讓你覺得自責:例如說自己控制不了暴力行為是因為他成長在暴力的環境,或他打你是因為你讓他難過、如果你照他的意思就不會挨揍了(你自找的意思)。

 

8.相處時得小心翼翼:跟他相處需要時時注意他的臉色及舉止、經常擔心他會突然情緒失控、暴力,或做出會傷及他人的行為。

 

9.如果你提離開就要死要活的:千萬別以為他愛你大過自己的生命,他連自己的生命都看輕了,更何況你的生命。

 

10.破壞你的東西:他生氣時會破壞你的物品,甚至是虐待你的寵物。

 

就如同小敏的男友一樣,一開始交往,會很貼心地接送女友,送花給女友,恐怖情人不會一開始就很恐怖,甚至有的人剛開始表現好到覺得怎麼世界上有這麼好的人;暴力的情境也不是一開始就如此猛烈(如果一開始就暴力,還在一起,那被施暴者自己腦袋要去檢查一下)。所以,上面這些可能徵兆,首先是情緒上的虐待,但後來可能進展成肢體上的暴力虐待。

 

安全離開恐怖情人4步驟

 

1.找專業咨詢幫助自己重建自信:離開一個人並不容易,不但因為擔心安全,很多時候也是因為跟恐怖情人在一起久了會很沒信心,對於自己的想法、決定,都會懷疑是否正確。

 

2.不要孤立,適時向外求援:恐怖情人為了控制你,可能孤立你和你原本的社交圈,甚至是家人,所以,不要默默承受,讓關心你的人知道你的狀況。受威脅不是你的錯,不要覺得不好意思求援。

 

3.如果肢體有受傷,一定要就醫、報警,留下記錄:家暴的申訴也適用於正在交往關係中的伴侶,法律保障人身安全(施暴者通常怕公權力),但一定要有證據。

 

4.尋求經濟獨立、自主:經濟上的不獨立,會增加自己受控制的機會,想辦法自己能夠獨立自主生活。

 

最後,袁瑋提醒,不要想改變對方,要想辦法離開,越快越好。對方有暴力威脅時,記得尋找執法單位,有些時候法律成立需要技巧,也別忘了詢問律師,像家暴單位、勵馨基金會等,都有提供法律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