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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愛生命 避免非醫療因素人工流產 守護婦女身心健康!

有關今日報載墮胎人次恐30萬到50萬;學者亦建議將優生保健法規定,「因懷孕或生產,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,得依其自願,施行人工流產」,嚴格把關。並籲請政府應提供懷孕諮商、輔導乙節,國民健康局說明辦理相關措施,如下:一、 根據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統計「各級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婦幼衛生工作-各年度人工流產人次」,近5年之人工流產人次,每年約在18萬至19餘萬人次間。另查TFDA統計使用第四類管制藥品RU486藥物進行人工流產,96-99年間,每年平均約4萬1,000人次至5萬4000人次使用RU486進行人工流產。故綜合以手術及藥物施行人工流產人數,每年約在22萬至24餘萬人次之間。

二、 為協助懷孕婦女具備充分資訊,做出生育之適當決定,業於本署送立法院待審議之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第9條至第12條修正條文,規定醫師或醫療機構應提供生育保健相關諮詢、輔導諮商服務;「因家庭及心理因素」施行人工流產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,並於三日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可施行人工流產;18歲以下未婚婦女施行人工流產須經輔導諮商。另,於該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第8條條文增列明定主管機關應建立生育保健相關諮詢、輔導諮商服務網絡。

三、 建置「生育(人工流產)諮詢、諮商流程及模式」(如附件1),其包括:「婦產科門診全面提供流產諮詢/諮商模式」;「醫院婦產科醫師特約門診模式」;「婦產科診所自聘心理師諮詢/諮商模式」;「婦產科診所之醫師獨力提供諮詢/諮商模式」;以及「將個案轉介至民間機構【懷孕諮商服務中心】提供服務」等五種模式,供縣市衛生局推廣至醫療院所應用。醫療院所實施「人工流產諮商服務機制」服務流程.doc全民健保人工流產人次數(手術及RU486).doc

更新日期: 
Sat, 2011-07-16